今天一大早跟島主媽聊到打小孩的問題,聊完後去上班。

上班時閒閒沒事順口問我們幼稚園與政府合作案來的一個衣索比亞籍猶太妹妹里拉:「妳認識的人當中,有沒有人打小孩?」

「有啊,我聽過有那種父親喝酒後變態打小孩啊」她也順口回答我

「喔,我不是指非常態,我是指一般而言,父母打不打小孩?」我比較認真的問。 

「不打!」她也認真一點的回答我

「都不打嗎?例如說打手心、打屁股…」這下子換我好奇了。

「處罰是有的,像是因為小孩不乖,所以取消當天的點心、禁足、不准他的好朋友來訪,但動手打小孩…沒有聽說過。」她回答

「那衣索比亞那個國家不打小孩嗎?」我知道她父母都是從衣索比亞來的。

「衣索比亞那個國家的父母打小孩,但以色列不,我是在以色列出生的,我父母用以色列的教育方式教育我。」她說。

「那為什麼不打小孩?」我真是愈來愈好奇這個只唸到高中畢業、來自以色列猶太人文化、經濟最弱勢家庭的妹妹里拉,怎麼理解這件事。

「因為你使用暴力,小孩就會學習使用暴力,以後長大就會變成一個使用暴力的人。」她想也沒想的回答我。

「不過,這裡(指我們幼稚園)連處罰都做不到,小孩子不知界限,跟野蠻動物一樣,這是違背聖經的指導的。」她很不高興的接著說。

看著她黑黝黝而健康的皮膚在太陽下閃著光亮,我很想繼續問她對於「處罰」及「體罰」之間的差異。

四年前我離開了台灣,飛了四分之一個地球,來到教育兒童哲學與台灣完全相反的國家。

2000年,因為一起母親在家用吸塵器打小孩的案例,被最高法院判決違法,從此以色列成為世界上第十個禁止父母體罰兒童的國家。(這個國家沒有成文憲法,以最高法院的判例做為規準)

我跟雅爸也談過這個問題,我們都有共同的疑惑:真的可以完全不打嗎?甚至是打手心、打屁股?

我的經驗自然只有 Puppy 雅。 而平心而論,Puppy 雅是個好小孩,雖然有時魯了一點。

我跟雅爸對待 Puppy 雅的方式跟對待彼此的方式是一樣的,失去耐心及氣極的時候,不出手、不說話,請另一方先接手照顧 Puppy 雅,自己散步去,氣消了再回來溝通。

我相信,這是對待心愛的人最好的方式,不要因為一時生氣就惡言相向、也不要氣極出手打小孩。

 基本上,我有決心絕不會動打 Puppy 雅。

那麼,遇到本性比較野蠻的小孩怎麼辦?

「那是妳命好,小孩乖。」雅爸也會這樣跟我說。

 好了,現在,我進了幼稚園教書,要面對各種奇奇怪怪的小孩。

我想我會有足夠的機會及時間來回答我自己的疑惑:真的可以不打小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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